适用9%增值税税率的原煤种类
针对首次有增值税税率分类前的原煤,增值税税率为13%。
1. 税率调整前的原煤种类
自2018年5月1日起,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,原煤税率由13%调整为9%。增值税税率调整前,适用税率为13%的原煤品种包括以下几种:
- 无烟煤:指甘肃、内蒙古、新疆等地紫色石化构造的无烟煤。
- 烟煤:指陕西、山西、内蒙古等地的烟煤。
- 褐煤:指新疆、青海、黑龙江等地的褐煤。
- 煤泥(粉):指山西、陕西等地的煤泥和煤粉。
2. 税率调整后的原煤种类
自2018年5月1日起,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,原煤税率由13%调整为9%。增值税税率调整后,适用税率为9%的原煤品种包括以下几种:
- 无烟煤:指甘肃、内蒙古、新疆等地紫色石化构造的无烟煤。
- 烟煤:指陕西、山西、内蒙古等地的烟煤。
- 褐煤:指新疆、青海、黑龙江等地的褐煤。
- 煤泥(粉):指山西、陕西等地的煤泥和煤粉。
- 贫煤:指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含硫、灰分高于同矿种平均值10%及以上,发热量低于3600kcal/kg的煤炭。
3. 原煤品种的税率调整对行业的影响
增值税税率调整后,适用9%税率的原煤品种种类增加了一种,贫煤也被纳入适用9%税率的范畴。税率适用规定的调整将有助于保障市场竞争,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成本。
总体来看,针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后,适用税率为9%的原煤品种范围,行业影响程度较小,这对行业发展的未来也非常具有利好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