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
提出背景
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总体要求,是未来时期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战略目标。这个思想的提出过程可以看作是我国发展进步、人民需要变化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结果。首先,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,国家经济发展持续迅速,各项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,但在基层还存在着贫穷落后情况。其次,截至2015年,中国仍有近5,000万贫困人口,各地区之间经济、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明显,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差距、供求不平衡等矛盾,我国和谐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入位运程中中国必然的历史选择,是现代化道路中的必由之路。
提出时间
“全面小康社会”这一历史性目标,始于2012年。2012年11月, 十八大闭幕后,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展开管理交接,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过中央军委主席职务后不久首次公开提出了“全面小康社会”这个概念。他强调,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,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全体人民基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的追求和奋斗目标,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等各方面全面深化改革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基础上,全面推进经济发展与文明进步、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目标。”
提出意义
默认全面小康意义之所以重大在于,它提出了全民富裕、全面发展、所有人享受社会建设成果的宏伟目标,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想上的重大创新。全面小康社会不仅高屋建瓴地回应了人民奋斗的期盼,更是以全新的姿态,指引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。同时,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条件,是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实现国家现代化和强军事业的重要标志,对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,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。